进口食品包装要求《食品安全法》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海关应当根据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口食品进行符合性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进口以新的食品原料或者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的食品,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1。首先,首次引入“合格一”和“合格评估”的概念。《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海关应当根据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口食品进行符合性评定。进口食品合格评定的活动包括:对向我国出口食品的境外国家(地区)(以下简称“境外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出口商备案和合格保证、进口动植物检疫审批、凭合格证书检验、单证审查、现场检查、监督抽检、进出口销售记录检查及其组合。
摘要:食品包装的设计既要保护食品,增加销量,又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比如,食品属于转基因食品的,必须标明,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得修改、涂画、补贴,不得使用暗示功效的语言。食品包装设计不仅要符合相应的法规,还要注意一些其他的东西。下面我们来看看食品包装设计中的注意事项。食品包装设计规范。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设计中标注的营养信息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标注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或者其他功能。
同时使用外文的,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3.营养成分表应以“盒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盒子可以是任何尺寸,并且垂直于包装的基线。该表题为“营养成分表”。4.食品的营养成分应标注具体数值,这些数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5.营养标签应当标注在提供给消费者的最小销售单位的包装上。6.预包装食品中所有营养标签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NRV)。
4、食品包装标准与法规
法律分析:1。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2、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在购买时易于识别和阅读。3、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并不得标有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4.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形形式介绍食品,不得利用字号或者色差误导消费者。
6.不得标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7、不应与食品或其包装(容器)分开。8.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商标除外),各种具有装饰功能的艺术用字应当书写正确,易于识别。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者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对应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进口食品的商标、生产厂家和地址、国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网站除外)。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七十六条使用《保健食品原料和首次进口保健食品目录》以外的原料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允许上市的产品。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检验。进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附有合格证明材料。第九十三条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时,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第六章摘自新《食品安全法》食品进出口第九十一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九十二条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检验。进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附有合格证明材料。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了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时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以新的食品原料或者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的食品,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查结果应当公布。
食品安全法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规定,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和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和国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对进口食品的包装基本没有要求。上面没有敏感词,比如有机,保健品。对其他人没有特殊要求。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我喜欢记得收养他们。谢谢你。
8、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和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和国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不得进口。”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7月30日公布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款禁止“进口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